台灣的選舉真特別。每到選舉,候選人一個個都亮出私藏「照妖鏡」,彼此交互輝映返照著,剎時間,全台灣好似鬼影幢幢、群魔亂舞。
快別被這景象給騙了,台灣多的是為家園誠懇努力的老實人,就在那些看起來好像已改行「娛樂業」的政治狂渾身解數、絡繹於途的時候,絕大多數台灣人還是安分守己地珍重著自己的小日子。
我看過一篇報導芬蘭選舉的文章,據說選個市長居然九百多人登記參選,從教授、工程師、中年失業者到街頭藝人都有,但他們有一整套競選及投票作業規矩,大家按部就班,倒也不慌不忙。在競選中,候選人若逾越遊戲規則、干擾市民正常生活或自我推銷的方法「沒品」,必遭選民唾棄,尤其是「說謊」被視為致命大忌,曾有位當選者就因競選期間使用假資料作文宣被揭穿了,不得不對全體市民道歉,速速鞠躬下台。
台灣選舉的遊戲規則好像恰恰相反。管它真假或有品沒品,能把自己搞上報紙頭條並佔據電視畫面是第一要務,反正天下只有「我當選」這樁事正經,其它一概不重要,再說「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只要「我當選」,全台灣記者和電視台SNG車就追著我屁股跑,到時一切我說了算。
說到這,真不能不怪台灣媒體太糊塗!管他袒胸露腹扮岳飛,還是爆料拜墳,你只要睥睨這些江湖雜耍、不予理會,他們就會覺得自討沒趣、玩不下去了,然後也才會摸摸鼻子、埋頭想想自己到底有何才幹受人一票?
老實說,我很看不起那些在鏡頭前痛哭流涕喊冤哭窮的傢伙,倒不是我對眼淚有成見,而是,那算什麼?一個真的有決心要擔挑社稷重任的男子漢、女英豪,眼淚豈可為自己而流?更何況圖的是「同情票」,則更等而下之了!另外,還有那種把老父老母妻兒都拖出來開記者會嚎啕示眾的,也讓我心如刀割,真搞不懂他們何忍如此?
最近還看到一票醫生排排坐,陪立委開記者會,公佈「敵營」候選人不知哪來的五四三病歷表。此舉遭到各界「違反醫德」之議,結果立委說,基於這樣那樣他不算違法,那票醫生有的「義憤填膺」,說被指「沒德」是「行醫以來最大的恥辱」,要告官求償毀損名譽,也有的「恍然大悟」是被立委有心利用了,當初只是應邀共同出席記者會,根本沒為那病歷表背書的意思—–。
喔,拜託,能當醫生立委起碼都是讀過書、受過歷練的成人,你們已經不是幼稚園的孩子了,好不好?徹頭徹尾根本就是荒腔走板的低級戲碼,怎還好意思理直氣壯啊?
選舉讓我們看到台灣社會一個很大的危機,那就是「界線」日趨模糊脆弱。
倫理、道德是界線,專業責任與尊嚴也是界線。過去一個人光要挽一籃粽子在入夜後的大街小巷叫賣「燒肉粽」,就得有真本事超越一般人家粽子衛生、好吃的「界線」,才能靠賣粽子討生活,而後也必須一直對那條生意界線戰戰兢兢,才能抓住客戶的心。現在各行各業卻常出現搞不清自己是誰、不敬重界線的亂象,其背後原因我看就是個貪字,貪急、貪多、貪大。大家拚命為眼前短暫的利益賠上最寶貴的底本,天大的錯亂顛倒!
感嘆咒罵都不能解社會那一團亂,我們畢竟得從照顧好自己做起,自己立定腳跟向前走,才有機會改變整體的方向。那麼,個人何以「治貪」呢?
紅姑(注)有個小辦法可供參考,那就是待人處事要時時刻刻回頭認定界線,界線就是保險絲,萬一觸犯界線,要寧可斷電停擺,甘願放手認了。為什麼當官的會失言、貪污,做買賣的會搞黑心貨,上班也會上到過勞死?可不是因為我們往往超過了界線而不自知,或明知而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人若為謀求安樂而拚命活成一口沒保險絲的電器,那就跟不知哪一秒鐘會爆炸起火的危險物差不多了,哪能真正得安樂呢?
(注釋)紅姑:紅,指名字裡有一個紅字的人;姑,古女也,適用於「食古不願化」的中年女人。若一姑字仍無法傳達其偏執於萬一,則可仿披薩double cheese,稱「紅姑姑」。

It’s a pity for most of Taiwanese have to endure the ridiculous thing these days.
有一種人在遭到他人指責自己的缺失時
第一反應是先否定他人的指責
來間接證明自己的”沒錯”
再放言說明自己是”對”
這種直接 不假思索的反應堪稱一絕
與大自然中求生存的動物是相同的
他們自願放棄作為人類所擁有的自省的能力
而甘於與禽獸合流
難得一見的關於選舉的文章
心地眼界全不同凡俗
感人至深
選舉期間令人痛苦極了
神經被那些候選人抽的緊緊的
可怕的是
幾乎年年都有選舉
台灣選舉最大的好處就是茶餘飯後嗑瓜子時有笑談的話題,尤其紅姑姑的生動描述,真是太好笑了!
民主制度除了可以「定時推翻暴政」外,我實在是看不出它還有什麼好處?而最大的缺點就在於 51% 的選票可以拿到 100% 的權力,這麼好的投資報酬率,當然搶奪者眾。問題是,「定時推翻暴政」這一點就足夠我支持這個最好的「爛方法」,而我一向也不太認為這世上存在著什麼「好方法」?
有利可圖才會搶才會亂。要解決這個問題,這時又要搬出我個人搞崇拜的智者 — Milton Friedman。他一向主張低稅收的小政府 (limited government)。而如果真有什麼公眾之事非要政府來管,權責單位能夠愈靠近基層愈好。他的用意是政府小浪費少,以及權力小弊端少。當主要權力與稅收都下放到鄉鎮手上,人民就有更多的選擇,除了用民主投票之外,還可以用腳來投票(搬家)。:)
許多理論雖好,但是美國也做不來。為什麼?因為既得利益者的抵制。這是所有改革最大的困難。有錢有權的少數既得利益者挾其豐厚的資源去愚弄、操控或壓制沒錢沒權的大多數老百姓。唉,能怎麼辦呢?我的皮卡丘歪理是,先好好賺錢吧!而且要賺很多很多錢!有錢好辦事。要跟這些傢伙打仗,沒有足夠的子彈怎麼行?
>民主制度除了可以「定時推翻暴政」外,我實在是看不出它還有什麼好處?而最大的缺點就在於 51% 的選票可以拿到 100% 的權力,這麼好的投資報酬率,當然搶奪者眾。
沒有 51% 的選票可以拿到 100% 的權力啦!!
以台灣為例,國會沒過半,許多想做的事也沒權做,不是嗎
民主政治絶對沒有51%的選票可以拿到100%的權力這回事,一般而言,民主政治在設計時,都會考慮到check and balance的,即使是執掌立法權的國會,也很少只有一個院(如台灣),美國有參眾兩院,各司其職,互相制衡,也互相幫忙,英國有上下議院,首相除了要與反對黨競爭外,更要提防自己的領導權威受到黨內同志的挑戰,誰是壓倒布萊爾的最後一股力量?嘿嘿,正是黨內的新手,菜鳥議員啦!台灣的總統看似可以拿到100%的權力,其實是一項錯誤,應負責的人包括在李登輝總統任內參與修憲的人,包括許信良,陳文茜等人,李先生也有.
“以台灣為例,國會沒過半,許多想做的事也沒權做”,當年克林頓的民主黨在國會也是弱勢,但還是通過劃時代的社會福利改革法案.政治這檔子事,沒那麼容易,也不是喊喊口號就可以唬爛過去的啦!!!
關於「51% 的選票可以拿到 100% 的權力」這句話…
呵呵,我沒想那麼多啦,所以沒講清楚。
我是指「當使用投票方式來決定某個職位的人選時,51% 的選票就可以 “保證” 當選,進而拿到 100% 的該職位所掌控的權力」
當然,大部份的情況,不用 51% 的選票就可以當選啦!
另外,國會屬於在野黨控制是好事,這也是 Milton Friedman 的主張。他認為這是為什麼柯林頓政府時代國庫有節餘,小布希政府時代亂花錢欠了一屁股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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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當使用投票方式來決定某個職位的人選時,51% 的選票就可以 “保證” 當選,進而拿到 100% 的該職位所掌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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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主政治的工具性質而言,事實如此,但拿到該職位後的權力運作還是要謙虛的,因為,第一,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知我知大家都知,你只拿到51%,mandate不夠,就像在有效的巿場裡,資訊是透明、公開的,咦,這不正是Milton Friedman等芝加哥學派的主張嗎?只有白相的政治人物才會拿著鷄毛當令箭.
再者,以美國為例,每二年的mid-election,全部的眾議員與三分之一的參議員改選,這正是update民意的好時機與方法,二年,其實很快,巿場快速更新,正可以減少資訊不對稱的情形,更可以提昇巿場的效率,Milton Friedman一定鼓掌稱好.
世界上沒有完善的政治制度,正如,有效的巿場in a sense也是只存在人們的想像中,但,不完善正是趨動人們改善的incentive,不是嗎?
Nice talking to you in such a humorous and hilarious way. Good day.
To 熱情的政治門外漢:
我嚴重懷疑您的代號「門外漢」這三個字有欺騙網友之嫌!
很高興我的哈啦留言能「引蛇出洞」!感恩哪~~
Have a good weekend! :)